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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裁辅助人员(书记员)(J11862)
  • 招聘类别:
  • 社会招聘
  • 工作性质:
  • 全职
  • 薪资范围:
  • 8000-9000 元/月
  • 招聘人数:
  • 2
  • 发布时间:
  • 2025-04-14
  • 截止时间:
  •  

  • 工作地点:

    广东省-深圳市


    工作职责:

    主要负责劳动仲裁案件办案辅助工作,包括:1.庭审记录;2.案件庭前、庭后的事务性工作(包括排期、材料交换、文书送达、案卷整理);3.其他办案辅助性工作及领导交办工作。


    任职资格:

    (一)不限户籍;
    (二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    (三)本科学历,法律相关专业;
    (四)能够认真细致和负责的工作态度,有较好的学习能力,能够快速学握与岗位相关的工作流程与业务技巧;
    (五)熟悉电脑,具备熟练的文档、表格等软件操作,具备较好听打、归纳总结能力;
    (六)有法院或劳动仲裁院书记员、记录员工作经验优先,可放宽至法律专业大专学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