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仲裁辅助人员(书记员)(J11601)
  • 招聘类别:
  • 社会招聘
  • 工作性质:
  • 全职
  • 薪资范围:
  • 6001-8000 元/月
  • 招聘人数:
  • 1
  • 发布时间:
  • 2023-04-26
  • 截止时间:
  •  

  • 工作地点:

    广东省-深圳市-福田区


    工作职责:

    主要负责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辅助工作。包括:1.庭审记录;2.案件庭前、庭后的事务性工作(包括排期、材料交换、文书送达、案卷整理);3.其他案件处理的辅助性工作。


    任职资格:

    (一)不限户籍;
    (二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。
    (三)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法律相关专业;
    (四)熟悉电脑操作,具备一定听打能力,电脑打字速度达60字/分钟以上;
    (五)具备认真细致和负责的工作态度,有较好的学习能力,能够快速掌握与岗位相关的工作流程与业务技巧。
    四、薪酬水平:月薪由固定工资(人民币4300元)和绩效工资(按超额工作量计算)构成,具体标准按照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薪酬制度执行。
    五、选拔方式:采取面谈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