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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解仲裁工作人员(J11600)
  • 招聘类别:
  • 社会招聘
  • 工作性质:
  • 全职
  • 薪资范围:
  • 10001-15000 元/月
  • 招聘人数:
  • 1
  • 发布时间:
  • 2023-04-26
  • 截止时间:
  •  

  • 工作地点:

    广东省-深圳市-福田区


    工作职责:

    劳动争议案件调处。协助领导处理其他事务。


    任职资格:

    (一)不限户籍;
    (二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。
    (三)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及以上学位,法学专业。
    (四)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    1.具有法律知识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;
    2.从事法律研究、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;
    3.律师执业满三年的;
    4.曾任审判员的。
    (四)不受理下列人员的申请:
    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    2.曾被开除公职的;
    3.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    4.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拟聘职位的其他情形的。
    四、薪酬水平:月薪由固定工资(人民币10000元)和绩效工资(按超额工作量计算)构成,具体标准按照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薪酬制度执行。
    五、选拔方式:采取笔试加面谈的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