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地点:
广东省-深圳市-光明区
工作职责:
1.组织开展党务活动;
2.收集和管理党员信息;
3.每月固定党日活动的开展;
4.党建工作规划及实施。
任职资格:
1.本科及以上学历、党员;
2.政治性、原则性强,具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;
3.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,对党建工作有较深刻认识;
4.具有良好的文字撰写能力、综合材料整理分析能力,熟悉使用办公软件;
5.有学校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;
6.无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。
福利待遇:
基本工资均为3000元/月,岗位工资2200元/月。有基础津贴、全勤津贴、学历津贴等等各类津贴,提供食宿,待遇从优,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