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地点:
广东省-江门市
工作职责:
负责学校的语文教学,学生日常思想品德教育等工作。
任职资格:
"1、统招硕士或以上学历。2、具有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;3、具备丰厚的文化知识、语言表达能力强、敏捷的思维;4、爱岗敬业、责任心强,做事踏实认真,热爱教育工作;5、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,,能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。"